关于印发《北京市汛期防汛信息报送办法》的通知
导语 为加强汛情信息报送工作,市防汛办公室根据《北京市2014年防汛工作方案》,制定了《北京市汛期防汛信息报送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北京市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办法》、《北京市汛情实时动态信息报送办法》(暂行)作废。
各区县政府,各防汛指挥部:
为加强汛情信息报送工作,市防汛办公室根据《北京市2014年防汛工作方案》,制定了《北京市汛期防汛信息报送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北京市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办法》、《北京市汛情实时动态信息报送办法》(暂行)作废。
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