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名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8月7日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财政部第28号令2005年6月9日)。
收费事项: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市财政局
办理地点: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88549186
监督电话:
网址:http://www.bjcz.gov.cn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