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办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
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在30日时间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办理部门:北京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北京市崇文区幸福大街北口永生巷4号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网址:http://www.bjm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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