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承办单位名称 | 环卫科 |
办事依据 | |
办事范围 | |
办事手续 | 一、 预防性卫生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供水负责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部门批件。 2、供水系统工程设计图,水井周围30米平面布局图。 3、供水设施所用设备及材料清单(设备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证批件)。 4、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供水设施卫生调查表。承办监督员在登记之日起30日内对工程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现场勘察和设计卫生审查,符合要求出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工程竣工后,申办者提交“验收申请书”15日内进行现场审查验收,符合要求出具“竣工认可书”并安排水质检验。二、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提交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卫生管理制度。 3、供水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4、管理人员健康培训证。 5、新、改、扩、建单位设计竣工验收的所有材料。 6、有水箱的应提供水箱清洗证明及清洗队伍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批件。材料齐备,七日内签发卫生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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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
传真 | |
备注 | 详情请拔打96156咨询或登录所在区县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