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照顾人员医药费审核程序
导语 对于医疗照顾人员而言,如何注册公费医疗对于大多医疗照顾人员来说很少有人非常了解。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市医疗照顾人员公费医疗注册程序、北京市医疗照顾人员公费医疗审核认定程序以及北京市新建公费医疗单位及人员资格审核认定程序。
北京市医疗照顾人员医药费审核程序
一、审核程序
(一)享受单位报销时须事先填写好《享受单位医疗照顾人员门诊费明细表》及《享受单位医疗照顾人员住院费明细表》;并携带统一领款凭证及银行无承付托收单、医疗费记帐单和处方底方。
(二)《门诊及住院费明细表》要以人为单位按就诊日期顺序填写:每份记帐单要与相应的处方底方装订一起,并与《明细表》顺序一致,金额相符。
(三)凡住院病人,应附《住院费用结算清单》。住院费用超过3万元者,需经监督检查部核查病历后报销。
(四)享受人员报销转诊费用需附合同医院转诊单。急诊费用报销需附急诊诊断证明。在单位医务室就诊,只报销药品费。
(五)报销离退休人员就近医疗费用,需持就近医疗证办理。
二、审核时限
(一)医照部在收到合格材料后,一周内完成审核工作。
(二)需经监督检查部核查的住院费用,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