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农业户口迁移条件、手续之市外他所迁入登记

导语 户口迁移是一件颇为重要的事情,但是很多北京市民对于户口迁移却并不了解。下面本网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北京市非农业户口迁移手续、北京市城镇户口迁移条件手续等信息吧!

  北京市非农业户口迁移条件、手续之市外他所迁入登记

  事项名称:迁往市外

  办理机构: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宣武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大兴区兴丰、清源路、林校路、开发区派出所辖区的办理地点为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地址: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户籍派出所及宣武、大兴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电话:010-87680101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其户口由现登记地迁往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户口登记。办理户口迁出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

  (二)查验证件证明

  1、招生、毕业分配:提供招生、毕业分配证明;

  2、其他原因迁出的:提供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迁出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审核

  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立即办理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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