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京籍人员港澳通行证办理程序

  北京市非京籍人员港澳通行证办理程序

  第一步:网上预申请

  1.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中,选择非京籍人员证件办理栏目中的预申请受理系统;

  2.选择本人身份;

  3.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

  4.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关系人信息和申请信息;

  5.提交申请并获取查询密码;

  6.预申请完成后,可在48小时后登陆网站申请结果查询系统输入查询密码、手机号、身份证号查询初审结果;

  7.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注:对于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打印)。

  注意事项:

  1、初审结果30日有效,申请人通过初审的,请及时进行预约,并于预约时间到达选定的出入境接待大厅完成现场申请。

  2、申请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先根据初审结果先自行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可重新在网上提交申请。再次申请不通过的,可在线打印《出入境证件网上预申请复核申请表》并由本人持该表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现场复核。

  复核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3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自行查询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复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须回户籍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第二步:填写和打印申请表

  依据前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事由填写《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填写示范样表)(申请表可从接待大厅咨询台领取、可使用接待大厅自助填表机填写或者从网页下载相关表格填写),使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写,表格须填写完整,不得复印并将自备的照片贴在申请表上。(注:为节约您的办证时间,请尽量使用在线打印申请表功能)

  第三步:大厅照相

  申请人本人持预受理号码(见手机短信提示)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接待大厅照相室现场免费拍摄制作证件专用照片,领取照相条形码。

  第四步:大厅递交申请、缴费

  本人持预受理号码、照相条形码和申请出入境证件相关申请材料,在预约时间到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并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申请人于递交申请后当日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费(如需邮递证件,请持回执单到接待大厅速递柜台办理手续)

  第五步:领取证件

  1.大厅领证: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日期,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前往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受托人还须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登记后领取。领取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2.快递取证:办理邮递证件的,由邮政部门送达。

  办理时限:30日(自递现场交申请后第二日开始计算)。

  收费标准:人民币200元

  收费依据:京价(收)字[2000]184

  办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推动为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工作的通知》(公密发【2013】26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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