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投靠继父北京入户如何办理
导语 子女投靠北京户口继父入户需要什么条件?北京市投靠继父入京所需材料是怎样的?请看本文的介绍。
继子女投靠继父问题
来信内容:
您好:
我(男)是北京西城户口和爱人2009年结婚,爱人外地户口2003年和前夫离婚并抚养一独生女孩至今,今年16岁,在北京已上了两年学,我是初婚以前无子女,现在想把孩子户口随我落在西城,现在面临一个问题就是我爱人和前夫的离婚证是2003年的,没有公正过,这样可以吗,我很担心拍错过这个影响孩子一生的落户问题。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咨询人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北京市户口管理相关政策,子女投靠继父如符合以下条件:
1、继父与生母结婚需满3年以上;
2、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由生母监护抚养时间需满3年以上;
3、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未成年子女并判对方抚养3年以上;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需提供如下证件证明到继父所在地公安局办理: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及母亲、继父的户口簿、身份证;
3、母亲的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4、继父与生母的结婚证;
5、住房证明;
6、继父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继父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7、其他证件证明。如果您爱人前次婚姻是协议离婚,需经公证,且时间应满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