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需向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腾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10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申请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分享本文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