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执行北京医保报销政策,北京市在职职工医院门(急)诊报销比例达到70%,退休人员达到85%,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0%,门诊报销2万元以上,再发生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上不封顶,详见正文。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执行北京医保报销政策

  北京市报销政策:退休职工本年度第一次住院需支付1300元起付线,三级医院医保内1300元至3万部分,报销比例95.5%;3万至4万部分,报销比例97%;4万至10万部分,报销比例98.5%;10万至50万部分,报销比例9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待遇标准

人员类别 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2万元以下 2万元以上
在职职工 1800元 医院70%

60%

社区90%
退休职工

70岁以下

1300元 医院85% 80%
社区90%
70岁以上 医院90%
社区9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参保人员类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医疗费用金额段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在职

本年度第一次住院1300,第二次及以后每次650

1300-3万

90.0%

87.0%

85.0%

3万-4万

95.0%

92.0%

90.0%

4万-10万

97.0%

97.0%

95.0%

10万-50万

85.0%

退休

1300-3万

97.0%

96.1%

95.5%

3万-4万

98.5%

97.6%

97.0%

4万-10万

99.1%

99.1%

98.5%

10万-50万

90%

  【政策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政策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即: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北京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是否影响其在本市就医?

  答: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原选定的本市个人定点医疗机构保持不变,可在本市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医保就医待遇。2023年1月1日前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个人定点医疗机构不再限制1家,参保人员可通过公服平台、参保区经办机构等线上及线下渠道办理本市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及增补业务。

  》》北京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个人账户支付权限如何开通?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一年可以更改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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