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登记卡签注指南(办理条件+所需材料+签注流程)
最新政策:来京人员应当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当场免费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作为在京暂住登记的凭证,也是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基础。对于有人员反映,居住登记卡到期怎么办理?办理签注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办理签注流程是?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登记卡签注分为属地签注(属地是指申请人现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辖区内)和异地签注(异地是指申请人现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辖区外)。
1、属地签注。需提供:
(1)申请人的《居住登记卡》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即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发生变化,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在京住所证明:
①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④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则无需提供在京住所证明。
2、异地签注(要求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现住地址均未发生变化,即登记卡上除“有效期限”以外登记项目均未发生变化)。需提供:
(1)申请人的《居住登记卡》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即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由于申请人须承诺地址未发生变化,所以不需要提供在京住所证明。
签注流程
1、申请人根据自身申请条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流管站进行窗口办理。
若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现住地址信息均未发生变化,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流管站办理登记卡签注业务,即异地签注。
若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或现住地址信息发生了变化,需到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管辖的流管站办理登记卡签注业务,即属地签注。
2、窗口受理人员进行属地/异地签注操作。
3、完成签注后,窗口受理人员将登记卡现场发放给申请人。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费用:办理签注手续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签注当场完成
注意事项:
1.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或办理签注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居住登记卡》使用功能中止;《居住登记卡》使用功能中止6个月(含)内补办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恢复。
2.《居住登记卡》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