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道路停车费不交会怎么样?最新处罚标准公布
导语 从市交通委获悉,根据《关于调整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北京道路停车缴费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新增补缴环节,欠费不超过50元的轻微违法行为,补缴后不予处罚。北京自2019年实施道路停车改革至今,已有1031条道路、8.99万个车位实行电子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问:北京道路停车费不交会怎么样?
答:依据修改后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欠费行为按以下标准实施行政处罚: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累计欠费金额300元(含)以下的,处1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300元以上500元(含)以下的,处3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500元以上800元(含)以下的,处5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800元以上的,处800元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对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累计欠费金额在50元及以下的轻微违法行为,补缴欠费后不予行政处罚。
在本市各区发生的欠费行为按行政区单独计算,同一车辆在多个区产生欠费行为的,由欠费行为发生地所在区的停车管理部门分别进行催缴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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