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可以补领吗?附申领条件
导语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包括分娩类津贴和引、流产类津贴。
▶什么情况下补缴可以补支生育津贴?
答:(1)用人单位整体欠缴的,人员名单进入月报的、做月报补缴,可以补支。
(2)个人欠缴小于等于三个月(不包括分娩、引流产当月),补缴可以补支。
▶申领生育津贴要满足什么样的缴费条件?
答:分娩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前连续正常缴费9个月;如生育前缴费不足9个月,则分娩后(含分娩当月)需连续正常缴费12个月;流产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
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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