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圆明园“荷塘悦色 印象圆明”荷花摄影大赛详情
导语 2016年6月25日,由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主办的2016“荷塘悦色 印象圆明”荷花摄影大赛正式启动。
2016年6月25日,由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主办的2016“荷塘悦色 印象圆明”荷花摄影大赛正式启动。
1、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以圆明园荷花的自然之美、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圆明园的自然风光及人们赏荷游园的和谐美景为拍摄主题,纪实拍摄圆明园第二十一届荷花节期间各项活动的精彩瞬间,以及反映首都市民及广大游客相聚圆明园的欢乐场景。
2、征稿时间
2016年6月25日——8月25日24:00截止(以收到参赛作品为准。)
3、参赛细则
【1】每位参赛选手限定投稿数量:单幅(不超过10张)、组照5幅(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采用JPEG文件,上传照片均为原图(不少于3M)。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每幅作品的标题、拍摄器材(相机或手机)、拍摄时间等。
【2】谢绝提供电脑合成、电脑创意的作品。(参赛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多次曝光、合成、添加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参赛作品未曾参评其他摄影赛事或展览,如发现抄袭、盗用等情况将被取消资格。
【3】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由本人原创,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相关内容。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参赛者认知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被主办方放置互联网展示、刊载于报纸、期刊及园内展示等相关活动中。
【5】主办单位对参赛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同意主办方将参赛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形象宣传推广以及其它非盈利性的展览、出版画册、出版书籍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6】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恕不退稿,不设重复获奖,奖品按最高奖项成绩发放。
【7】谢绝本活动圆明园摄影大赛办公室、评委会成员投稿。
【8】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9】本次赛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4、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参赛作品投稿邮箱:2830676951@qq.com或QQ:2830676951
【2】纸质投稿: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 厘米×20厘米)。所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作品背后附粘填写好的作品表。
【3】纸质、光盘投稿至圆明园管理处摄影大赛办公室。
纸质、光盘投稿
圆明园管理处摄影大赛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28号
邮编:100084
联系人:张明军
联系电话:010-62551853(周一至周五8:00-16:30,节假日除外。)
5、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大赛拍摄圆明园的荷花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大赛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赛作品评出以下奖项:
相机组:
一等奖:1名 等价奖品(价值3000元) + 证书
二等奖:2名 等价奖品(价值各1500元) + 证书
三等奖:3名 等价奖品(价值各500元) + 证书
佳作奖:50名 等价奖品(价值各200元) + 证书
手机组:
最佳人气奖:10名 等价奖品(价值各200元) + 证书
凡在本届摄影大赛获奖的作品,均将颁发荣誉证书和等价奖品,以上获奖者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6、领奖通知
获奖作品将在圆明园官网上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获奖作者本人,自通知之日起50天内领取奖品和证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