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名园名录(首批25家)
导语 3月9日,市园林局向社会公示北京历史名园首批名录,天坛、颐和园、北京植物园等25处公园入选。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
关于首批北京历史名园的公示
根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经过认真研究、层层筛选,反复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市园林绿化局拟公布我市首批25家历史名园,名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3月9日至3月13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电话:84236982
拟公布的首批历史名园名录
颐和园、北海公园、景山公园、天坛公园、香山公园、圆明园遗址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太庙)、日坛公园、月坛公园、地坛公园、中山公园、八大处公园、宁寿宫花园、故宫御花园、恭王府花园、醇亲王府花园(宋庆龄故居)、乐达仁宅园(郭沫若纪念馆)、淑春园、北京动物园、北京植物园、莲花池公园、什刹海公园、陶然亭公园、玉渊潭公园、紫竹院公园。
关于首批北京历史名园名录的说明
历史名园是北京古都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无可替代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它不仅改善了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还承载着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变化的大量信息。它是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载体,同时又是北京建都史的历史见证。
我局历时5年,开展了北京历史名园保护与发展专题研究,其中针对首批拟公布的历史名园名录重点作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摸底调查。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现场踏勘、影像图分析等手段,对北京市域范围内的历史园林进行了全面摸底。
二是研究确定了北京历史名园的概念。依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国家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以及《北京市总体规划》、《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等多项标准、规范和规划,将“北京市历史名园”定义为: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并能体现传统造园技艺的园林。它曾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或北京某一区域内,对城市变迁或文化艺术发展产生影响。历史名园还包括在北京市域范围内,依托文物古迹建设的园林。
三是研究确定了北京历史名园评价标准。基础标准:1949年以前始建的;北京市域范围内,曾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或北京某一区域内,对城市变迁或文化艺术发展产生影响的园林;园林格局及园林要素至今尚存。评价标准体系如图所示:
四是首批历史名园名录的确定。根据北京历史名园评价标准,对北京现存的历史园林进行了筛选,初步确定首批历史名园名录后,我局先后征求了市文物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各区县政府以及故宫博物院、宋庆龄故居、郭沫若纪念馆、北京大学、恭王府管理处、劳动人民文化宫等所涉及历史名园上级主管单位的意见,上述单位均回函同意。同时,首批历史名园名录,还征得了北京市历史名城专家委员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