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
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指的是,从2022年12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是须进行备案。
自12月1日起,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
目前,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出2万元部分由个人负担。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
✔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
✔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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