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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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燃放规定
禁燃时间 全年全时段禁燃范围 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可燃时间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可燃范围 五环路以外区域,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