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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北京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

导语 北京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来啦!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使用方式请看正文。

  2026北京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补贴对象

  经能力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含相应条件的重度残疾老年人)

  持有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的外埠老年人

  政策衔接

  补贴项目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

  《北京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

  补贴形式

  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

  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服务主体

  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和企业,包括:

  养老机构、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含其链接的专业服务商)、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评估经办机构等

  评估经办机构只负责老年人能力评估,不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补贴标准

  电子消费券按照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费项目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机构养老服务消费项目按照40%的比例进行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补贴流程

  个人申请

  可由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等)

  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

  能力评估

  2026年1月1日前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且在评估结论有效期内的,以及正在享受失能护理补贴400元、600元档的残疾老年人可不重新评估。

  2026年1月1日后申请消费补贴的老年人,应通过“民政通”申请失能评估。

  电子消费券发放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

  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

  温馨提示: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电子消费券核销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养老服务消费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比例抵扣相应金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能老人】可获取北京失能老人补贴申请入口、补贴标准/申请流程,以及失能补贴使用范围、服务商查询入口、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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