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一览表(持续更新)

导语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一览表

  根据《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2025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官网入口、扣除时间(开始+结束)、扣除标准、填写流程、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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