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导语 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填写申报信息,7月15日起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4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示,积分落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请申请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杜绝弄虚作假。建议申请人及时关注权威发布信息,可在申报前做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自有住所信息、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等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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