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热新政策发布:支持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引入新能源供热
导语 近日,北京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本市支持将各类新能源供热技术应用于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产业园区、农业农村等场景,鼓励拓展新能源供热技术在新基建等场景的应用。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的比重达到10%。
新能源供热面积破亿平方米
北京城市副中心,地跨宋庄镇和潞城镇的一批保障房正拔地而起,未来这些房子交付后,供暖并没有采用常规的燃气,而是来自地热。
“作为北京中深层地热供暖试点示范项目,这些保障房的供热面积将超过35万平方米。”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每年减少7650吨二氧化碳排放,节约198万标准立方米天然气。
北京新能源供热资源储量丰富,是少数拥有地热资源的首都之一。北京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资源主要分布于平原地区(含延庆盆地),包括房山良乡、顺义李遂、昌平小汤山等十个地热田,推动新能源供热规模化发展具备良好资源条件。
自2019年本市推出新能源供热支持政策以来,全市新能源供热进入快速发展期,应用形式不断丰富、管理机制逐步完善,供热规模稳步提升,建成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地源热泵供暖(制冷)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地源热泵供暖(制冷)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三大建筑地源热泵供暖(制冷)等一批示范项目。截至2022年底,全市新能源供热面积累计达到1.06亿平方米,每年可替代燃气约8亿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70万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也提出,坚持可再生能源供热优先原则,推动供热系统能源低碳转型替代,有序开展地热及再生水源热泵替代燃气供暖行动,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将大力发展地热、再生水等新能源供热作为支撑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措施。
支持多种新能源供热技术应用
本市供热热源品种单一,传统能源占比较高。“支持新能源供热发展,构建分布式与集中式结合的多能耦合供热系统,有利于改变单一燃气供热的热源结构,推动供热系统重构,更好的保障城市供热安全。”相关负责人说,鼓励发展新能源,可有效改善能源结构,并随着新能源供热技术进步和市场完善,新能源供热能力和规模有望进一步提高。
据介绍,本市鼓励采用浅层地源热泵、再生水(污水)源热泵、中深层地热、生物质供热、城市和工业余热利用等多种新能源供热技术,支持将各类新能源供热技术应用于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产业园区、农业农村等场景;鼓励拓展新能源供热技术在新基建、新型基础设施等场景的应用,支持二氧化碳制冰、氢能热电联供等新技术试点应用。
新政也明确了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产业园区、农村地区不同建筑类型,适宜的新能源供热技术形式。比如,公共建筑适宜浅层地源热泵、再生水源热泵等技术,居住建筑适宜中深层地热、绿电蓄热、生物质供热等技术。
为此,《实施意见》提出按照新能源供热装机情况、新能源供热新技术应用等不同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供热项目给予一定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满足新能源供热规模化发展、高质量应用的新要求。
同时,此次政策也优化了中深层地热矿权办理流程,明确中深层井下换热项目审批机制,明确可应用新能源供热项目周边公共绿地、城市绿隔等场地作为打井区域,并对不同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审批的相关要求予以明确,提升政府办事效率。
2025年新能源供热占比10%
新能源供热还需要技术上实现突破。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方面,《实施意见》鼓励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建设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撑、各类创新主体协同的创新联合体,联合开展关键设备研发;鼓励传统能源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城市热力企业强强联合,培育新能源供热龙头企业;鼓励整合新能源供热市场资源,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等市场化合作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供热企业(项目)申请贷款贴息和优惠利率融资给予支持。
据介绍,本市将推动新能源供热多场景应用,实现新能源供热多元有序发展。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的比重达到10%;到2030年,力争新能源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的比重达到15%。
随着新能源供热规模的继续扩大,减碳效果将进一步提升。“大力发展新能源供热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抓手。推动新能源供热发展,有利于减少供热领域碳排放。”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2030年新能源供热面积占比15%的目标测算,预计到2030年可累计减少碳排放330万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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