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导语 根据2021年7月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相关规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交管部门提示
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请您告别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三四轮】获北京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线上回收平台(官网/小程序/电话),各区线下回收网点地址电话,过渡期通行规定、合规车辆名录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