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丰台区汽车消费券活动规则(时间+对象)

导语 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发布了丰台区汽车消费券活动,1000万元汽车消费券于2023年3月21日发放。

  丰台区汽车消费券活动规则

  一、活动开始时间

  2023年3月21日起正式发放千万汽车消费券,结束时间以补贴总金额核销完毕为准(以下简称为“活动时间”);采用“先用先得”的方式进行,补贴总金额共计1000万元,以核销进度为准,核销完活动即止,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二、活动面向对象

  活动时间内,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4S店)处购买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费者)。需使用登录“什么值得买”app的手机号作为核销手机号。

  三、领取方式

  下载“什么值得买”App,注册用户后搜索“丰台购车补贴”,即可领取;如已下载并注册的,可在登录后领取。

  四、领取规则

  (1)汽车消费券“先用先得”,补贴总金额核销完毕,未使用的汽车消费券自动失效。核销进度将在活动页面进行展示,请用户在购车前注意查阅进度。

  (2)领取到的券是阶梯券,且有效期为领取后当天(自然天00:00~24:00)可用,逾期自动失效,过期失效后可循环领取。

  五、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在有效期内到店消费时出示领券时登录什么值得买App的手机号。核销时,根据购车发票的含税金额为准,购买价值10万元(含)-20万元的乘用车补贴2000元/辆;购买价值20万元(含)-30万元的乘用车补贴3000元/辆;购买价值30万元(含)以上的乘用车补贴4000元/辆。

  (2)汽车消费券核销结算方式: 财政资金先期拨附到区商务局。坚持“立买立减”原则,由汽车4S店先行垫付给消费者,及时将购买信息以及核销补贴等凭证统一录入至“什么值得买”平台,经平台初审、商务局复核后,由区商务局将补贴资金动态拨付给企业。

  (3)用户在参与企业内进行消费时,可根据使用规则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

  (4)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5)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只可在购车时使用,不可售卖。

  (6)如遇车辆质量等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根据汽车售后服务要求,由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7)购车金额为购车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且必须为全款(含贷款方式支付)买车,不包含仅支付定金/订金者。

  (8)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9)汽车租赁、出租车运营、汽车销售、网约车、企业公户等所购汽车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或其他非消费者主体不参与此次活动。

  (10)4S店需严格执行发券规则,如有违规,将不予结算。

  六、注意事项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汽车消费券无法使用。用户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购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活动时间内)、车辆登记证/行驶本(在办妥后提供)及其他必要资料以供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活动规则。

  (2)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若用户的“什么值得买”账号处于异常状态,则可能无法参与本次活动。账号异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未绑定手机号码,账号冻结、账号封禁等状态。

  (4)活动过程中,如用户出现违法违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不正当手段恶意刷单或套现、利用技术手段篡改消费券信息等)或其他不符合本活动规则的情形,用户的消费券使用资格将被撤销,已经获得的补贴权益将被回收,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2023北京丰台区1000万元汽车消费券补贴说明

  >>2023北京丰台区1000万汽车消费券发放通知(附时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丰台消费】获2023北京丰台区(1000万汽车消费券)领取入口、发放时间/怎么领/用、活动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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