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冠疫苗不宜接种证明怎么开?
导语 新冠疫苗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等。
➤北京新冠疫苗不宜接种证明怎么开?
如果您是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员或属于疾病发作期等暂时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可携带近期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资料前往接种点,由接种点医生评估后,录入系统,随后可以展示为“不适宜接种”状态。
您在之后出入措施中提及的公共场所时,可以在检查时出具自己属于“不适宜接种”的禁忌人群证明,即可出入上述公共场所。
➤什么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有以下任一情况,是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
☑对本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包括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有惊厥、癫痫、格林巴利综合征、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脑病或精神病史。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或既往接种过本疫苗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
☑孕妇。
具体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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