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上半月北京延庆区欠缴道路停车费催缴公告
导语 2022年1月20日至2月5日共有4979辆形成欠缴道路停车费,现予以第一次公告催缴。
➤2022年2月上半月北京延庆区欠缴道路停车费催缴公告
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停车人在三十日期满后未缴费,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催缴。停车人应当在补缴期限内及时补缴欠费,违反前款规定,经两次催缴,停车人逾期未补缴欠费的,由区停车管理部门处一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罚款,现对在我区形成欠缴道路停车费的车辆予以公告催缴。
一、对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9日期间 , 在我区形成欠缴道路停车费的车辆予以第二次公告催缴。
二、对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2月5日期间 , 在我区形成欠缴道路停车费的车辆予以第一次公告催缴。
三、请上述停车人按规定在45天补缴期内通过“北京交通”APP等方式补缴道路停车费,逾期未补缴欠费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欠缴道路停车费的车辆信息:点击查看
北京市延庆区交通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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