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户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

导语 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附件3《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详见正文。

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

  申请人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申请人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位于 房屋,已于 年 月 日变更到我名下。因原房屋地址滞留户口人员拒不迁出或无法联系,现申请迁移该地址内截至今日的滞留户口人员 共 人的户口。

  对本次申请我承诺:

  1.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

  2.本人已履行完毕房屋合同所有义务。因合同履行问题引起的诉讼,由本人承担,与公安机关无关。

  全体房屋权利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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