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纳税指标填报指南(入口+流程)

导语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北京积分落户纳税指标填报指南(入口+流程)

  填报时间:2021年4月15日8时--2021年5月14日20时

  指标解释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注意事项

  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3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年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019年1月1日以前,不含1月1日)或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201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0”。上述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

  涉税违法行为: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5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被本市税务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处以五十元及以上的罚款)。

  填报入口:北京人社局积分落户频道

  填报流程


  温馨提示:本市积分落户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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