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和审核有关情况说明

导语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就北京小客车指标申请和审核有关情况发布了相关说明。

  北京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和审核有关情况说明

  为落实《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本市有关部门将对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人(个人和家庭申请人)填报的身份信息、证件信息、社保和个税缴纳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应当确保其身份证或者居住证、工作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在本市有关部门审核期间均处于有效状态,以便通过审核。

  其中,对于“持本市居住证并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申请人,若提交申请是在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在审核社保费缴纳信息时,审核当年2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在审核个税缴纳信息时,审核申请年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若提交申请是在8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在审核社保费缴纳信息时,审核当年9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在审核个税缴纳信息时,审核申请年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二、目前“申请状态”为“审核不通过”且“审核时间”是2020年11月(含)之前的申请人,不得再提出复核申请,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轮候新能源指标的申请人,“轮候时间”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

  目前“申请状态”为“审核不通过”且“审核时间”是2020年12月的申请人,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且个人申请信息未发生变化、且未进行重新申请,可在2021年4月9日至23日期间提出复核申请。相关审核部门将于5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核。个人申请信息已发生变化的,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

  特此说明。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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