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导语 自2020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

  2021年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2021年,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①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应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下限应为5644元。

  ②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缴费下限使用的2019年的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2021年本市月缴费下限确定为5360元。

  ③此外,在本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5644元

  》》2021北京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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