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顺义水映兰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二次申购登记的公告
导语 北京顺义水映兰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二次申购开放登记,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8日至5月22日。
顺义区水映兰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二次申购登记的公告
水映兰苑项目二次申购开始登记,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10:00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7: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顺义区顺义新城水映兰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顺义马坡镇,项目四至为:东至乾安东路(规划中),西至和安路(规划中),北至马场西路(规划中),南至智源街(规划中)。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1832.75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约70827.85平方米,容积率1.7。项目总套数806套,本次配售房源为剩余房源157套,其中,两居室58套,建筑面积约85-89平方米;三居室99套,建筑面积约88-89平方米;项目销售均价24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
二、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水映兰苑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项目申购前,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
水映兰苑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5%,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5%份额。
三、申购条件
水映兰苑项目的申购对象为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顺义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5.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房源安排及配售对象
水映兰苑项目房源安排计划面向在顺义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原则不少于30%,具体房源数量将结合顺义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项目申购登记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房源面向以下两组家庭销售:
第一组:顺义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及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第二组:在顺义区有稳定工作的非京籍无房家庭。
五、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将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核,未通过审核和复核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到顺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由于个人原因信息填报错误的,复核时不予受理。
(二)在申请家庭选房后,正式签约前,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次配售项目购买资格。
(三)本区工作情况审核认定标准为: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顺义区,2020年4月在顺义区缴纳社会保险。
(四)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网站进行公示。
六、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顺义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监督电话:010-69439145。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并如实填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三)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四)水映兰苑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北京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为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北京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前期物业、房屋交付、大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五)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六)水映兰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水映兰苑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
申购地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申购热线(开发企业):010-62865555(早9:30-晚18:00)
监督电话:010-69439145
推荐阅读:【北京共有产权房专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顺义共有】获北京顺义区共有产权房申请官网/指南、房源最新消息/选房APP下载、户型图/怎么申请/多少钱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