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八项举措
导语 2020年2月22日,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专题研究出台八项举措,坚决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针对北京地区,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八项措施具体是如何实施呢?
2020年2月22日,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专题研究出台八项举措,坚决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
针对北京地区,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八项措施具体是如何实施呢?
1、阶段性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
2、阶段性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
3、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4、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5、对政策惠及的电力客户,逐户计算2月1日-6月30日的减免电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6、对于政策惠及的电力客户:
后付费,2月已交纳的电费,将在3月收取电费时逐户核减;
预付费,将于次月对客户电费进行清算,并将减免电费退还电表中。
7、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全面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
8、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转供电主体将减免电费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电力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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