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北京将于12月19日举行落实国家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听证会。按照方案,将取消高速费起步价,客车、货车均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精确收费,8、9座客车按一类客车收费。
北京市落实国家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听证方案要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 号)和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落实国家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我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方案,根据《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公开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一、核定本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及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2020 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实施新颁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 号),要求“加快货车车型分类调整工作。
严格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对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货车车型分类统一调整;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根据上述规定,由于新旧车型分类标准差异较大,我市需要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同时,国家在组织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大力推广不停车收费(ETC),提高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现代化水平,我市按此要求,调整计费方式,实现更加准确、公平、合理地收费。
二、新旧车型分类标准对比分析
目前,全国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03),2020 年 1 月 1 日起将执行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
新旧标准在分类方式、车型类别数量上有一定差异。
1.客车新旧车型对比分析客车将现为二类客车的 8、9 座客车调整为一类客车。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一类客车分类。
2.货车新旧车型分类对比分析新的车型分类依据车辆总轴数以及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再按照额定载质量分类,并由原来的五类车型变为六类车型。
超过六轴的货车,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 同时,增加专项作业车这一类别,与货车分类基本一致。
三、我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核定的原则和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不增加社会负担。结合我市货车车型结构、交通量等相关情况,科学测算和核定收费标准,在相同交通流量下,不增加车辆通行费总体负担。
2、不影响路网运行。尽可能维持各路段收费水平平衡,避免收费水平变化造成路线间的交通量较大转移,避免引发新的交通拥堵。
3、计费规则更加公平合理,利用电子收费的技术手段实现精准计费,取消起步价,不再执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收费规则,更好地体现“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
4、兼顾各方利益。在不增加社会总体负担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客车车主、货运企业和收费公路经营者的利益。
(二)收费调整方案
1.封闭式联网收费并且执行统一收费标准 0.5 元/公里·标准车的路段的收费调整方案客车、货车均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精确收费,不再收取起步价,不再“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客车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变,货车将现行收费标准经测算后平移为新的收费标准。
即:客车每公里收费标准一类车 0.50 元,二类车 1.00 元,三类车 1.50 元,四类车 1.80 元;
货车每公里收费标准一类(2 轴蓝牌)车 0.50 元,二类(2 轴黄牌)车1.27 元,三类(3 轴)车 1.70 元,四类(4 轴)车 1.90 元,五类(5 轴)车 1.97 元,六类(6 轴)车 2.00 元。
(货车收费标准平移方案测算说明:由于现行货车分类与新车型分类方法不一致,不能直接对应调整收费标准。为此,市交通委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共获取货车样本数 254 万辆,据此计算出新车型分类标准各型货车在现行车型分类标准各型货车中占比情况。在此基础上,将现行费率标准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测算得出新的费率标准,得到货车收费标准平移方案。)
方案二:客车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变,货车将现行收费标准简单对应、增加一类车型后形成新的收费标准。即:客车每公里收费标准一类车 0.50 元,二类车 1.00 元,三类车 1.50 元,四类车 1.80 元;货车每公里收费标准一类车 0.50 元,二类车 1.00 元,三类车 1.50 元,四类车 1.80 元,五类车 2.00 元,六类车 2.00 元。
2.其他路段收费调整方案客车维持不变。
货车按照收费标准平移的原则,根据新车型分类标准 6 类货车在现车型分类标准 5 类货车中占比,将现行 5 类车型收费标准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调整为新的 6 类车型收费标准。其中,京沪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采用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听证后确定的收费标准。
3.特殊车型收费方案货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按牵引车和挂车合计的轴数,确定车型及收费标准。
6 轴以上货车,以 6 轴货车收费系数为基础,按每增加一轴增加 0.5 倍收费系数计费,最高 10 倍系数封顶。不超限超载的专项作业车执行对应的普通货车收费标准,超限超载的专项作业车在取得大件运输许可证后按大件运输车辆收费。
四、影响分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大力推广不停车收费(ETC),对提高高速公路路网运行效率、减少拥堵、便利群众、促进物流、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客车影响分析取消省界收费站将提高收费站区的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促进节能减排。客车收费标准未做调整,但取消了起步价,通行起步价里程以内的车辆通行费降低,8、9 座车由二类车调整为一类车执行较低的收费标准,客车收费水平总体略有降低。同时,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精确计费,不再执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为 5 元、10 元的收费规则,会出现部分路段、部分出口收费发生变化,有升有降,但更好地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收费更加公平、合理。
(二)对货车影响分析取消省界收费站同时货车安装 ETC,将提高收费站区的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促进物流提速增效和节能减排。货车安装 ETC 后,享受通行费至少九五折的优惠,将降低物流成本。取消起步价将降低短途运输成本。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要求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后,在货车总体负担不增加的情况下,部分货车由于调整了车型分类及其对应的收费标准,也会出现实际交费有升有降的情况。同时,与客车类似,不再执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为 5 元、10 元的收费规则,会出现部分路段、部分出口收费发生变化,有升有降,但更好地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收费更加公平、合理。
五、相关配套措施
(一)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在按时完成 ETC 门架系统建设、车道改造、收费系统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做好全国和本市系统调试工作,保证年底前具备系统切换条件。同时,继续大力推广 ETC,尤其是抓紧推动货车安装 ETC,提高安装率和使用率,实现物流降本、提速。
(二)加大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力度在各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入口建设称重检测系统之后,进一步落实入口治超工作,禁止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维护道路运输和设施安全。
(三)继续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具体做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退费、预约服务等工作,保护运输业户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进一步完善公交服务体系,以精准服务、准时高效为目标,继续开展公交线网优化调整, 大力推动道路网、公交专用道网和公交线网“三网”协同增效,建设公交示范线,鼓励公交出行,缓解交通拥堵。
(五)广泛征求意见除了听证会,还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听取社会意见。所有意见建议都作为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
(六)加强宣传解读工作重点解读落实国家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必要性,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对于提高运输效率的重要意义,按照实际里程精确计费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电子收费后出行、计费方面的变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