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常见问题汇总
导语 北京公租房如何申请?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北京公租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家庭收入如何计算?从哪能够得到房源信息及轮候摇号情况?...小编为您整理北京公租房常见问题汇总,一起来了解下相关信息吧。
北京公租房常见问题汇总:
1、什么是统一申请审核政策?
2013年4月11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5号),其中规定该文件出台后新申请家庭统一填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审核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获得备案资格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简单来说,就是目前北京市已不再受理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工作,凡是新申请家庭,统一通过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
2、原来就已经备案的轮候家庭还保障吗?
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实行前已备案的轮候家庭,仍然按照原方式进行保障,在轮候期间,可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其它方式解决过渡需求。
3、如何申请公租房?
(1)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按照本市现行的保障性住房“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执行。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4、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外省市来京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5、哪些人是优先配租对象?
其中具备廉租、经适、限价“三房”市级备案资格的申请家庭及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6、哪些家庭为大病优先?什么样的重残是优先?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实质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
按照有关规定,严重残疾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其中需要界定的是,精神残疾的居民不能以主申请人来申请。
7、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您在户口所在地街道住保审核窗口申请时,须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核定表》,该表封底对申请家庭需提供材料有明确说明。
8、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每个申请成员在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每个人的工资、奖金(含年终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各类商业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公积金、税收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不算在内。
》》北京公租房家庭年收入10万以内是指税前还是税后?如何计算?
9、申请家庭总资产净值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等净值及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总和。
10、要求申请家庭提供申请前12个月社保、公积金、地税部门的缴纳情况,但我(家人)提供不出,怎么办?
申请家庭成员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须出具未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书面承诺。申请家庭需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住保审核窗口索要承诺书。
11、房产价值如何核算?
房产价值应由申请家庭如实申报,申报房产价值如明显与周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异较大,可参考有资质的评估公司的评估证明或同区域新建房屋出售价结合成新或拆迁补偿标准确定,目前,该指导价格以2009年第四季度北京市存量住房交易市场价格。
12、申请家庭如何知道自己已经获得了轮候摇号资格?
居民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bjjs.gov.cn)住房保障页面中,通过已备案结果查询系统来查询自己的备案审核状态。
13、公租房租金如何计算?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14、公租房能租多长时间?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15、公租房如何续签续租?
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
16、若承租家庭条件不符,怎么办?
承租家庭需要腾退承租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测定的同区域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照两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17、公租房补贴是多少?
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高于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
18、公共租赁住房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是怎么获得的?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在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中做相应标注和说明。
19、公开摇号是直接决定房号还是决定选房顺序号?
目前,公开摇号只是决定选房顺序号。按摇中顺序依次选房,排在前面的放弃选房,后面的可以依次替补。
20、申请家庭审核通过后,购买资格是否终身有效?
已经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的申请家庭,在家庭收入、住房或资产情况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告,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调整。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和资产情况进行检查。
申请家庭不及时、不如实申报住房、收入、家庭人口及资产情况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1、从哪能够得到房源信息及轮候摇号情况?
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bjjs.gov.cn)或区县政府部门网站发布保障性住房政策和建设信息,区县居民可上网查询,也可通过主要媒体得到有关信息。
北京公租房服务咨询热线:88150800、68636205(工作日9:00—11:30 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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