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车临时标识发放范围要求
导语 临时标识适用于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
北京超标电动车临时标识发放范围:
临时标识适用于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查询方式:
1、市民可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政务信息->通知公告中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进行查询。
2、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即将开通)也提供目录查询服务。
特别提示:
1、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有6个月办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车主均按照相关流程可到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2、对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的目录内电动自行车,车主需在15日内持相关手续去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管理站申领正式号牌。
3、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且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的,群众可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到本市任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
关于北京电动车临时标识最新消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取北京电动自行车上牌预约入口(指南),上牌指南(产品目录查询),办理地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