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到期后还能续租吗?什么情况视为放弃资格?什么情况解出合同?

导语 公租房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简称,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到期后如果不再满足申请条件则无法续租。

  公租房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简称,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到期后如果不再满足申请条件则无法续租。

  一、公租房到期后如何续租?

  公租房初次承租期不超过3年;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的3个月前,向经营单位申请续租。经审核符合届时公租房承租条件的可以续租。

  二、哪些情形视为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

  以下四种情形视同放弃承租资格:1年内不接受重新申请:

  1.未按规定选定住房的;

  2.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3.已签订租赁合同未在30日内办理入住手续的;

  4.其他放弃承租资格的情况。

  三、承租期间什么情况下租赁合同解除?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租房出租人有权依法单方解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同时承租家庭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空置的;

  2. 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的;

  3.欠缴租金累计满3个月的;

  4.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已交付使用满2个月的;

  5.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申请公租房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如出现上述情况,会被取消相关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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