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金林嘉苑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导语 房山区金林嘉苑共有产权房项目将于2018年11月15日开始申购登记,哪些家庭可以申请?下面来看看房山金林嘉苑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一览。
房山区金林嘉苑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2018年11月30日)。
2、申请人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对“在房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审核认定标准为:
申请人需在2018年11月(含)起向前递推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连续缴费区均为房山区。
4、“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即已办理居住证,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二是在房山区有稳定就业,其认定标准为:申请人需在2018年11月(含)起向前递推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连续缴费区均为房山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房源安排及配售对象
金林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安排,将结合房山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本项目配售对象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申请人为房山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房山区工作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第二类申请人为在房山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房山区金林嘉苑共有产权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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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时间+条件+入口) |
申购登记公告 |
项目位置+套数+价格+户型图 |
网上申购操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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