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公积金材料
导语 根据不同情况,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也不相同,2017年9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进一步简化。北京本地宝为您介绍北京最新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③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
④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使用过商业银行贷款或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填写《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经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审核人员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无误的,在三个工作日内转账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申请人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购房款总额,中断后再次办理提取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4.夫妻一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
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5.夫妻购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在首次提取时,根据所购房屋的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提取限额可在购房款范围内自行确定,二者之和不能超过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