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子女如何在京办理中小学就读方法

导语 台商子女在京幼升小属借读生,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对待。台生的学习内容及对台生的各项管理,与本市正式学生相同。为方便台胞子女在京接受教育,简化手续,小编总结了台胞子女在京办理借读的具体程序,详情如下。

  按照《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凡无本市正式常驻户口的儿童、青少年在本市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均为借读生。台生属借读生,但按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同样对待,免收借读费。台生的学习内容及对台生的各项管理,与本市正式学生相同,在就读期限内可以报考高一级中小学。各校录取台生,与录取本市正式学生标准相同。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区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本区县小学、初中入学具体方案,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坚持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为方便台胞子女在京接受教育,简化手续,台胞子女在京办理借读的具体程序是:

  1.认定台胞身份:台胞子女入学身份的认定需经北京市台办所属北京台商投资服务中心确认,并办理《北京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从市台商投资服务中心开具“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

  2.取得批准书, 安排就读学校:台胞学生家长持“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申请入学,由区县教委主管中小学学籍的科室(部门)为其开具“台胞子女在京中小学就读批准书”,并按公安部给其签注的期限确定借读期限。

  3.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其中,若台胞持有我市某中小学出具的愿接收其入校借读的书面材料,市台商投资服务中心可介绍到该校所在区县教委,由区县教委安排到该校借读。

  4.办理时间:

  全市总体安排是: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在5——7月。

  高中入学:5月报名,6月24、25、26考试,7月底8月初录取。

  中途转学:为了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一般在寒、暑假期间及其前后一周内办理。

  各区教委主管中小学学籍的科室(部门)不同,办理新生入学与中途转学的部门不尽相同,请台生家长事前咨询清楚再行前往,城八区学籍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咨询电话)为:

  单位   姓名    性别   部门及职务    办公室电话

  东城    肖菲    女    中教科干部     65122237

  东城    周国贞   女    小教科干部     65593353

  西城    郭郁葱   男    中招办副主任    66139473

  西城    梁勇    男    小教科副科长    66201155-6318

  崇文    杨学银   女    中教科干部     67116163

  崇文    李银姬   女    小教科干部     67182653

  宣武    李跃    男    中招办主任     63583851

  朝阳    杨淑芹   女    小招办主任     85967525

  朝阳    刘惠红   女    中招办主任     85967039

  海淀    李 季   女    中教科副主任科员  88487336

  海淀    黄纯瑞   女    小教科主任科员   88487312

  丰台    韩宝兰   女    中招办副主任    63813947

  石景山   段新仓   男    办学管理科科长   68848875

  石景山   郭燕艳   女    中招办干部     68825597

  办理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需要符合如下三种条件其一,即可办理:

  一、监护人在北京有就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五年期有效《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台湾地区的户口名簿和户籍藤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动就业证》,简称“就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所在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复印件;

  5.如监护人所在企业性质为外资,还需提供《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在京入学申请书。

  二、监护人在北京有购置房产,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五年期有效《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台湾地区的户口名簿和户籍藤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房屋相关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 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在京入学申请书。

  三、监护人在北京有设立企业、投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五年期有效《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台湾地区的户口名簿和户籍藤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在京入学申请书。

  注:

  1、办理子女入学所需提供的台湾地区户口名簿和户籍藤本上须有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详细身份信息。

  2、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在京入学申请书须由当事人用A4纸亲笔书写。格式可致电咨询或办理时现场书写皆可。

  3、前往办理子女入学前,请致电:6401 5058,确认相关材料无误。

  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401

  咨询、联系电话:6401 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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