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有关规定
导语 北京机动车注销登记有什么规定?什么情形可办理注销登记。小编为你你整理北京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有关规定。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按下列规定和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按下列规定地点办理注销登记:
1、属于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到车管所办理。
2、属于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的到车管分所办理。
3、使馆、外籍机动车到车管所办理。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交资料:
1、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有效的机动车养路费缴纳凭证。
5、《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6、属于报废注销的,还需提供《机动车报废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车辆报废、灭失证明材料。
(三)车管所对符合规定的,当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