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批自住型商品房购房资格说明、购房流程及申请表填写

导语 北京市第二批自住型商品房将于2014年2月15日正式开始申购,此次的自住型商品房共有5000套。那么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呢?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申购流程有哪些呢?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购房申请表怎么填写?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购房申请单填表说明

  一、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申请核验人:指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

  (一)户籍所在地:填写户口簿记载的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境外个人请填写国家或地区。

  (二)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四种情形。

  三、家庭成员: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

  四、家庭名下已拥有住房套数:指家庭成员名下独自拥有或与他人共有的成套住房的套数。

  (一)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已经取得房屋产权的住房和已完成网上签约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住房

  (二)非同一居民家庭的2名及以上个人共同拥有一套住房的,各计一套已拥有住房。

  五、申请购房人:指通过资格核验后,实际签约的家庭成员。

  六、申请家庭应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人信息。有关部门可能就相关事宜向申请家庭进行告知或通知,因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或无效,致使告知或通知无法送达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家庭承担。

  七、每个家庭只准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在每个项目每个家庭只准登记一次,多余申请登记将按照《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有关规定进行屏蔽或者删除。

  八、申请家庭应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权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有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出注销网签信息、撤销登记、限制在京购房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购房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购买资格说明

  一、购房资格

  自住型商品住房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实行限购;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

  二、关于具有优先购买资格的客群

  两类家庭可优先购买:一是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购买的要年满25周岁;二是已在轮候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已取得市级备案资格,尚未配租或配售保障性住房,正在等待中的申请家庭)。

  三、关于租售投资问题

  《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规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果有增值,应当将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同时,自住商品房也不能出租。

  四、关于自住型商品房再购

  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如将该住房出售,以后不能再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北京市2014年部分限价房、自住房价格一览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展示

  》》北京市正式出台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购房指南之相关法律法规大全(2014年更新)

  》》北京市东坝高井自住房项目将于2014年2月15日正式申购

  》》北京市2014年第二批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将有5000套住房

  》》北京市2014年第二批自住型商品房将于2月15日申购

  》》北京市2014年待售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大汇总及情况详细介绍

  》》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星牌建材厂自住商品房地块详细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