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名单公布(陆续更新中)

导语 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有哪些?以下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名单,此信息不断更新中,敬请关注和分享!

  近期,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进行了审核评估,确认28个城市或区域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附件: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2013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标准

  》》北京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及补贴标准

  》》新能源汽车有哪些?补贴政策及应用试点推广城市

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

序号
省份
城市/区域
1
内蒙古自治区
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2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3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4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5
江 苏 省
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扬州市)
6
山 东 省
淄 博 市
7
临 沂 市
8
潍 坊 市
9
聊 城 市
10
四 川 省
泸 州 市
11
贵 州 省
城市群(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
12
云 南 省
城市群(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关于支持沈阳 长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财建〔2014〕10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经专家审核,支持沈阳、长春等12个城市或区域(具体名单见附件)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城市或区域及所在省(区、市)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按照上报的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工作。

  各城市或区域应创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加快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基础设施,尽快明确并落实地方性鼓励政策;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如设置地方性标准、地方性车型目录等,对已经施行的应尽快整改。

  各城市或区域相关主管部门于每季度末前,逐级向四部委报送本季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报告,详细说明推广进展、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情况。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2014年1月27日

  附件下载:

  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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