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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导语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的相关最新信息,详见正文。

一、招聘对象

  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要求。

  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一级学科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六)资格要求:

  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的教师资格。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岗位,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七)年龄条件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及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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