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央党校招聘流程

导语 2023年12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流程见下文。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如有亲属、导师在我校(院)工作,请在报名表中主动填报。

  (二)资格审查、确定初试人选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根据成绩、科研成果、博士论文及岗位匹配度,按1:5比例择优确定初试人选。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及其他情况将在校(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初试人选名单及有关通知将在校(院)网站公布,未进入初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1.考核包括面试、博士论文评议、学术论文评价三个环节,其中面试和博士论文评议环节用时45至90分钟。综合成绩按面试占比40%、博士论文评议占比50%、学术论文评价占比10%计算。

  2.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试讲、答辩三个步骤。应聘人员先自我介绍学习经历、读书情况等,再根据研究方向与岗位匹配度自行确定试讲题目进行试讲,最后专家组成员提问,应聘人员答辩。专家组成员根据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打分。

  3.博士论文评议。应聘人员介绍博士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等,专家组成员在提前充分审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提问,应聘人员答辩。专家组成员根据博士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打分。

  4.学术论文评价。应聘人员提交1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同一岗位初试人选学术论文由同一组专家根据论文质量打分并按著作系数计算学术论文评价成绩。著作系数为:独著1,第一作者、通讯作者0.9,第二作者0.8,第三作者及以下0.7。

  面试和博士论文评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设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综合成绩达到8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组织部会同有关教研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体检由我校(院)统一安排,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校(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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