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招聘信息一览(公告原文)

导语 2023年6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信息详见正文。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是国家文物局直属的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与战略研究、价值阐释及挖掘利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大遗址保护、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存与修复的科技研发与推广、出土文献研究等工作,并承担援外工程任务,以及对各地文物保护专业骨干的培训任务等。

  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6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

  各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以及从事应聘岗位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每个招聘岗位按照5:1的比例(第5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在面试考试前一天或当天弃考的,不再递补。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并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用于资格复审,包括大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或其他相关成绩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当场交还考生。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采取非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五)研究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以1:1的比例研究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由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聘用前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不符合要求或涉嫌弄虚作假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况,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人选空缺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七)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文物局官网、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网站,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备案及聘用

  公示期满并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聘用的,报上级机关人事部门备案后,由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正式在编人员,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最好是能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免出现因无法接收短信或接听电话导致遗漏笔试面试信息的情况。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至http//mcthr.wizhrs.com/#/login?redirect=%2F(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均须按照上述报名链接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语或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未按要求上报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10-84649752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2023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2023年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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