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北京朝阳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及要求
导语 2023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包括社会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等。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社会在职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3年4月13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
3.具有药(护、技)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7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4.招考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13日(含)。
(四)应届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有关规定,2021年、2022年的高校毕业生如截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参加就业,2023年符合招聘条件的可继续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符合进京条件(包括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学位的要求等条件,落户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其中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应为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
3.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国内院校所取学历须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国(境)外院校所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北京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3年4月13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非京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符合《关于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2020年12月修订)》的申请条件。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范围、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应聘人员须在截至2023年4月13日(含)前已取得相应资质。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八)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其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
1.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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