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北京市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考生需通过全国统一的官方平台完成考试报名与证书信息查询。详情见下文。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 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一、二级注册结 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 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 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 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报考。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 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 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 选报。
三、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 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 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或居住,符合勘 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规定条件的境外人员可在自由贸易试验 区自愿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香港、澳门居民可继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 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规定,报名参加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化工师、注册电气工程 师(发输变电、供配电)考试。
(四)台湾居民可继续按照《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 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国台办〔2018〕1号)等有关规定,报名参加注册结 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
注:以上考试的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 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应专业 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 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境外人员在境外的从 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 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 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 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 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 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 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 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 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 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 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 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 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 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 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1)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 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 程。 (2)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3)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 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 三角板、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 “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
(三)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 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 指定目录中的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 计)手册等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 网www.pqrc.org.cn 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 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 和注册环保工程师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 时,须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五)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 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化工 工程师的《专业案例考试》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严 格按照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 点填涂在专用答题卡首页指定区域,解答步骤按题号在专用答题 卡指定区域内(即题号对应的黑色边框之内)作答。
(六)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 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 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 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 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s://rsj.beijing.gov.cn/,下同)“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成绩查询”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 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 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 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 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 。
2.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注 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 用户注册及照片、学历、学位等信息维护,以免错过报名。报考 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及资格证书的制作, 上传成功后无法自行修改,请慎重选用。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 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 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 /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网上 人工核查。境外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 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
3.网上缴费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8月29日。完成报 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 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 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 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三)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 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 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 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二)考生可于 2026 年 1 月上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下同)查询考试成绩。
(三)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 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参加全国勘 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登录北 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 通知书与纸质版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 精神,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各专业考 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电子证书下载”,注 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相应专业纸质资格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由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 发,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纸质资格证书核发工作将在证书 运抵北京地区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具体核发事宜将以手机短 信方式通知本人。
注:预计2026年考试时间与2025年接近,具体时间需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