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昌平区幼升小入学方式是什么?

导语 2021年北京市昌平区幼升小不同适龄儿童入学方式不同,昌平区主要采取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1.具有昌平区户籍并在昌平区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和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昌平区具有本人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资料,随法定监护人到相应学校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2.具有本市非昌平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符合在昌平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昌平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须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经实际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参加电脑派位入学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教委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随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学校报名,学校安排有困难的,由区教委在区内协调解决。

  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本区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通过审核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民办学校)》;申请公办学校就读的,通过审核后由区联合复审小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公办学校)》。经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按《在京就读证明》类别,到民办学校报名或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入学

  5.符合昌平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审批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报名。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6.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办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7.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8.其他: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区级)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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