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石景山区幼升小对社保有什么要求?
导语 2021年北京石景山区幼升小要求父母双方社保均须自2020年11月起至审核月在京连续缴纳(不含补缴)。
答:孩子父母双方的社保均须自2020年11月起至审核月在京连续缴纳(不含补缴),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任何形式的补交都无法通过网上审核。孩子父母在石景山区内租住房屋的,还须一方自2020年11月起在石景山区连续缴纳社保。
在京缴纳社保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提供2021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自2020年11月起至审核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其中,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石景山区内租住房屋的,须一方自2020年11月起在石景山区连续缴纳社保。
自2022年起,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一年以上在京连续缴纳社保证明(自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其中租住房屋的,须一方提供一年以上在石景山区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小编提醒:已获得石景山区入学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还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其子女在我区继续就读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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