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幼升小石景山区非京籍入学工作程序
导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5〕3号)等法律和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行政区划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制定此办法,并于2015年3月6日起开始实施。
2015北京幼升小石景山区非京籍入学审核及录取工作程序
(一)区政府提前公示审核标准,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审核标准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区教委按照北京市教委统一部署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二)按照北京市统一规定的时间,2015年5月1日起适龄儿童家长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网站,登记录入基本信息。
(三)2015年5月15日至5月29日,适龄儿童家长到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核手续。
(四)通过审核的家长在区教委规定时间内登陆石景山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按所属学区填报入学志愿学校。
(五)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可安排入学的学位数量,采用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录取学校。学生家长凭录取短信通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六)因学位不足或填报志愿的原因,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登陆石景山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在全区范围内第二次填报入学志愿学校。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二次计算机派位,确定学生录取学校。学生家长凭录取短信通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七)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的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石景山区不再安排其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