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通州区幼升小入学政策细则
从相关部门得知细则,小编给家长们总结出几个要点:
1、今年继续延续去年“五证”审核。
2、今年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派位到有接收条件的区直小学入学。
3、“多校联合电脑派位”,不用家长自己联系学校,不用去学校排队,直接登录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结果。
4、“五证”审核通过儿童,一定有学上。
5、2015年5月1日-31日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家长一定要在31日内进行信息采集,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2015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入学条件和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乡镇教委办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家长带领,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及户口簿等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2、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升入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分配入学。
第一实验小学和临河里小学的毕业生由梨园镇教委办按就近原则分配。芙蓉小学的毕业生由潞城镇教委办按就近入学原则分配。潞城镇中心小学的毕业生由潞城镇教委办分配到通州三中的,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要求回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小学填写“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由学籍所在区县教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将“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交回就读小学。该生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县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我区乡镇地区需返城的小学毕业生参照以上程序办理手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经区特殊教育中心测试可以入学接受教育的,根据残疾程度,由区培智学校接收其入学,或由实际居住地所在普通中小学接收其进行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4、特长生入学
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2015年各学校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
区教委体美科、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
2015年我区具备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2015年通州区小学、初中招生计划》。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在我区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相关委办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审核确认,开具在京就读证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小学入学,开具在京就读证明并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区直地区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小学就读,在乡镇地区居住的按照“分配入学”的方式进入我区小学就读。“多校联合电脑派位”方式详见附件3《2015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教委办制定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分配方案并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备案后实施。
初中入学,非我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开具在京就读证明。非我区小学毕业且已在我区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和在我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我区中学联系就读。
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解决。
(三)寄宿学校和民办学校入学
申请进入寄宿制学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5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的体检证明。
民办学校除有寄宿条件的可跨区县接收新生外,均限在本区接收新生。
(四)其他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相关问题可以登录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tzkszx.cn/ 进行查询和咨询
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咨询电话:81533292、81533294。
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信访电话:69540961。
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9545155。
2015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通州区教委《2015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区直小学服务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
在通州区直属小学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的、通过“五证”审核并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原则上派位到有接收条件的区直小学入学。
(一)联合派位学校
1.第一组:后南仓小学、官园小学、中山街小学、北苑小学、潞河中学附属学校、第一实验小学。
2.第二组:贡院小学、东方小学、永顺小学。
3.第三组:运河小学、玉桥小学、史家小学通州分校、实验二小通州分校、临河里小学。
4.第四组:民族小学、南关小学、教师研修中心实验学校、芙蓉小学、北京小学通州分校。
(二)分批次电脑派位办法
1.填报志愿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每名适龄儿童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
2.电脑派位
第一批次: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第二批次: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住房的, 在第一批次派位结束后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派位未成功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参加我区其他有学位的学校的电脑派位。
区直小学服务地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区教育考试中心具体实施。派位工作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乡镇小学服务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
乡镇小学服务地区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相应的乡镇教委办分配入学。
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一)5月12日至6月3日,区直小学服务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填报志愿。
(二)6月23日,区直小学服务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三)6月27日,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五证”和在京就读证明到派位和分配的小学审核登记。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以及未到派位和分配的小学审核登记,视为自动放弃在通州区小学入学资格。
五、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采集信息时应如实填报,信息不准确将不能正常入学。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
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对非本市户籍但持有下列证明材料之一的各类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对待:
(1)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2)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3)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4)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5)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簿;
(6)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7)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具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身份证明》。